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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与地区资料

中国香港

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独立的商标、专利和注册外观设计制度,与中国内地注册和国际指定范围应分别核对。

主管机关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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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核对日期
2026-09-24

01 / SYSTEM GUIDE

知识产权制度速览

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注册和保护制度。专利包含原授标准专利、转录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等路径;内地权利不会自动延伸至香港。

主要权利类型

  • 商标

    可直接向知识产权署申请香港商标;指定中国或在中国内地注册并不自动产生香港商标权。

  • 标准专利

    原授标准专利可直接在香港接受形式及实质审查;转录标准专利以指定专利局的对应专利为基础办理。

  • 短期专利

    需提交认可检索机构的检索报告,授权前通常不进行完整实质审查,登记不等于专利性已获确认。

  • 注册外观设计与版权

    外观设计可申请登记;版权通常依法律自动产生,不以一般登记作为取得保护的前提。

常见申请路径

  • 香港直接申请

    商标、注册外观设计、原授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可按各自程序直接提交。

  • 转录标准专利

    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、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或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对应专利为基础,按两阶段程序在香港办理。

  • 电子提交

    知识产权署提供电子提交及在线服务入口,不同权利类型仍应使用对应表格和文件要求。

资料核对至 2026-09-24。此页用于公开信息导航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期限、可注册性、权利有效性或法律意见。

06 / RELATED MATERIALS

关联公开资料

以下内容与该辖区有关联,但仍应查看每项资料的来源、状态和适用边界。

机构注册地与服务覆盖不同;机构档案中的服务范围仍需逐项核对。

律师事务所 中国香港
未显示有效身份核验

ELLALAN

香港律师事务所;官网列示知识产权申请、组合管理、执法、争议与许可业务,并另列北京知识产权代理实体。

公开资料时间 公开来源核对:2026-09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