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事务所
韩国
未显示有效身份核验
Kim & Chang
韩国律师事务所;官网知识产权业务覆盖权利申请、许可、交易、执法与争议处理,并设中国知识产权团队。
公开资料时间
公开来源核对:2026-09-23
国家与地区资料
韩国知识产权部管理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和商标;旧资料中仍可能使用 KIPO 名称。
01 / SYSTEM GUIDE
韩国主管机关现使用 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(MOIP)名称。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和商标可通过韩国直接申请或相应国际体系进入韩国。
保护符合条件的技术发明,可直接申请或通过 PCT 进入韩国国家阶段。
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方案提供独立于发明专利的保护路径,适用范围和审查要求应单独核对。
可通过韩国直接申请或海牙体系指定韩国,具体设计表达和审查按韩国规则处理。
可直接申请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韩国,并需核对商品服务和在先权利。
直接提交韩国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或商标申请。
PCT 国际申请可进入韩国国家阶段;MOIP 也承担部分 PCT 受理、检索和初步审查职能。
商标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韩国,外观设计可通过海牙体系指定韩国。
资料核对至 2026-09-24。此页用于公开信息导航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期限、可注册性、权利有效性或法律意见。
06 / RELATED MATERIALS
以下内容与该辖区有关联,但仍应查看每项资料的来源、状态和适用边界。
机构注册地与服务覆盖不同;机构档案中的服务范围仍需逐项核对。
韩国律师事务所;官网知识产权业务覆盖权利申请、许可、交易、执法与争议处理,并设中国知识产权团队。